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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当法院:云平台发力,两名被执行人到案

发布时间:2018/07/24|来源: 贵州都市报数字报|专栏:司法公信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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乌当区法院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协调。

近日,乌当法院成功和解执行两起借款合同纠纷。两案的被执行人均是因为到住建部门办理相关产权转让业务时被“贵阳市失信联合惩戒云平台”信息拦截后,导致产权转让无法进行而到案的。

罗某因未如约归还贵阳市某小额贷款公司借款而被告上法庭,乌当法院经审理查明案件事实后,判决“罗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该小额贷款公司借款本金人民币10万元及利息与罚息。”

判决书生效后,罗某仍未依法履行还款义务,该小额贷款公司便申请法院强制执行。执行过程中,法院依法对其名下的银行账户、车辆等情况进行了查询。在未发现罗某有可供执行财产,且其又下落不明的情况下,依据法律规定对该案以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方式结了案。

今年4月,被执行人罗某到贵阳市住建局办理相关产权转让业务时被“贵阳市失信联合惩戒云平台”信息拦截,限制办理相关业务,乌当法院执行干警收到信息反馈后,立即与被执行人联系,罗某表示愿意主动到法院与申请执行人协商处理该案。

7月18日,被执行人罗某与申请执行人来到乌当法院调解室,在法官主持下进行协商,最终双方达成了“由被执行人罗某在2018年12月30日之前偿还申请执行人人民币5万元,申请人不再追究其相应清偿责任。”的执行和解协议。

同日,被执行人周某也是到贵阳市住建局办理相关产权转让业务时被“贵阳市失信联合惩戒云平台”信息拦截,无法进行产权转让后,主动来到乌当法院与申请人协商,双方达成“由被执行人周某在2018年8月19日之前偿还申请执行人借款本金190万元及利息。”的执行和解协议。

“贵阳市失信联合惩戒云平台”的建立运行,有效控制了失信被执行人随意处置财产、逃避执行的行为,协助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时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,在有力维护交易市场秩序的同时,也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信息支撑。